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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发布单位: 发布人:新隆基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3/1/28 17:02:44 关注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6月1日、2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2012、2013年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有所调整,除原报考条件外,对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按照相应专业类别免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同时具备项目经理证书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可选择一种免试类别,免试科目不累加。2014年起,恢复原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
三、201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1- 21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最晚于2月21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和各市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到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4)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5,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月25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复审,3月1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各市于3月8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考试信息采用旧版PTMIS系统。各市请于3月20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5月13日前上报网上打印准考证数据库和考场资源表(附件6),网上打印准考证数据库结构另行下发。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27日起至考试开始,已缴费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3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附件3)亦单独上报。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施工管理、免实务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局。
九、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河北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http://www.hebpta.com.cn/Item/205.aspx